1、负责制定学校内部审计的规章制度;承担学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责。
2、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校内制度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预算执行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4、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进行审计,包括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等活动中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负责对学校采购项目参与式全过程监督管理。
5、负责对学校的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和建议。对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审计监督。
6、负责对校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审计。
7、负责制定专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计划,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进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8、推进审计结果运用,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9、负责学校审计信息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