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有关精神,规范权力运行,监管决策落实,增强审计监督合力,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暨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的通知》(教财[2018] 47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我校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许昌学院院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主管审计工作副院长、主管财务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负责部署、督导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 领导小组
组长:赵继红
副组长:罗凤英 崔斌 郭涛
成员: 赵茹 杨海钦 黄军伟
联络员:李军利
监督电话:2968720
二、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工作内容:
1、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学校是否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是否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是否定期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报告;是否制定了详细的审计整改实施方案,审计整改方案落实是否按时、到位。
2、审计整改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是否出台了审计整改制度,审计整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审计整改制度制定是否科学、合理。
3. 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审计决定书的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事项落实情况;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以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完善情况等。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整改是否采取整改清单和对账销号等具体措施;整改是否有浮于表面、屡审屡犯的现象;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运用情况;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政结果公开情况。
三、 工作安排
2018年6月15日开始至2018年7月底结束,为期45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至6月24日)各高校对十八大以来内、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进行核对,对已经整改的,要核实整改资料,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边查边改,制定下一一步整改措施。确保对本校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评估。认真填报《省属高校审计整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省属高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省属高校审计整改专项检查联系人登记表》(附件3)。
2.现场检查阶段(6月25日至7月15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根据近年来各高校审计整改落实情況及自查自纠报送情况,对部分高校集中进行重点检查。
3.梳理总结阶段(7月16日至7月底)各高校要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内部审计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强化过程监管的重要方式和提高资源绩效的重要保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健全权力约束机制的重要措施,对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作用,通过内部审计规范学校经济管理,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提高资源绩效。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布通知公告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3. 求真务实,逐项排查。对十八大以来内、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进行核对,对已经整改的,整理整改资料结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深入分析原因,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直至销号,切实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许 昌 学 院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