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等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几点思考

作者: 时间:2015-04-24 点击数:

 

1985年高校审计部门成立以来,对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主要是财务决算)的审计,一直是学校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成功的经验,也有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现就几年来的实践体会,谈几点肤浅认识。
一、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十分必要
  教育经费是办好高等学校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之一,在目前国家拨款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管好、用好现有的办学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的正常秩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年度预算,并予以严格执行,是保证资金有效使用的基础和关键。
  由于高等学校的财务工作长期运行在依赖国家拨款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习惯于国家拨多少就用多少,不够就伸手向上面要,所以在科学安排预算方面,始终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只是近年来教育经费偏紧,大有影响教学、科研发展和学校稳定之势,财务管理工作,特别是财务预算的管理才提到议事日程,然而学校财力状况与事业发展形成尖锐矛盾,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往往出现赤字预算,超预算等情况,造成学校的综合财力捉襟见肘,资金被相互挤占和挪用,加上近年物价上涨因素,更加剧了资金的供需矛盾。因此,加强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保证科学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二、内审在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具有局限性
  做为学校内部审计,维护学校的利益是其根本职责。由于每年一度的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及结果的审计,是由国家教委下达给学校的工作任务,并非是学校加强内部管理的内在要求,因此受团体利益的局限,学校审计部门不可能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全部反映在审计报告中,即使将问题全部反映出来,从学校领导角度也难以通过,还会引起与财务等部门之间的矛盾(对此一些院校已有过教训)。如果审计部门坚持己见,其结果只能是将自己置于矛盾之中,久而久之,或被消弱或被取消。为回避这一矛盾,一些院校也就出现了内外两个报告的情况,对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对则避重就轻,敷衍搪塞。对此一些审计人员产生困惑,然而,用新的内审观点来分析,则不难对这种现象做出解释。
  首先是由学校内审的地位决定的。内审在学校管理中所处的地位,与其他职能部门是相同的,都是构成整个学校管理系统的一个环节,都是在学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运作的。内部审计应是完全内向化的服务,这是区别于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根本标志,内部审计不可能同时为两个利益格局不完全一致的主体服务。
  其次是由内审监督的相对性决定的。学校审计部门对校长负责,财务部门亦如此,校长则对国家负责,因此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结果合法性的评价,不应由内审,而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或国家审计机关裁定,内审只是从加强内部管理的角度对其合理性和效果性进行考核和分析,向学校领导层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如果要求内审对本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的合法性做出评价,就超出内审的职责权限,必然是人为地把内审置于矛盾之中。在这方面,不仅学校内审具有局限性,即使是地方、部门乃至国家审计机关,在现行体制下要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对同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向人大报告,也必定会遇到此问题。  

我们认为,作好对学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关键在提高学校领导层的认识,使预算及执行情况的审计成为加强和提高内部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的内在需要。而做为学校内部审计要眼睛向内,把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作为完善学校财务管理,提高办学资金使用效益的手段,通过检查、稽核、审查的方式,考核预算及其执行结果的真实、完整和效果,从审计的角度向学校领导反映真实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近年来,我处把对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的审计过程,作为了解和掌握学校资金活动情况全貌,分析资金使用效果的过程,对一些不易写在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如实向校领导汇报,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使其了解学校财务收支的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达到加强和改善管理,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三、关于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审计方式
  对学校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审计,与以往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有所区别,后者主要是侧重对预算执行结果的审计,在审计方式上主要是采取事后审计;而前者则是对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全过程的审计,因此应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1事前审计预算编制的审计。科学的编制预算是合理使用资金的基础。考虑到目前国家教委财务部门没有硬性规定各学校上报年度预算,且财务决算的考核与预算也不挂钩;有些院校预算的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公开性,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变相成为财务部门的收支计划;有些学校领导严格预算管理的意识不强等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对学校财务预算编制的审计缺乏必要的条件且具有审计风险。对此,学校审计部门主要是积极参与,运用审计工作中积累和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从审计的角度对学校预算的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使学校的财务预算做到科学、合理、可行。
  2事中审计预算执行过程的审计。预算执行缺乏钢性,是高校财务预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因此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审计监督,应是整个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的重要一环。通过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的全面审计,来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拟定措施,挖掘潜力,以保证预算目标的顺利实现。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审计可每季度进行一次,或在半年时进行一次。
  3事后审计预算执行结果(决算)的审计。财务决算既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总结,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在财务上的综合反映,故此审计的重点是检查预算完成情况,考核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分析预算执行的效果。通过审计,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为下年度预算的编制提供依据。
  对财务决算的审计,出于不同的审计目的,曾采用过两种不同的审计方式,即同步审计和事后审计。同步审计是与财务决算的编制同步进行,目的是保证财务决算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而保证国家教委汇总的总决算不失真。事后审计则是学校的财务决算编报结束后进行审计,目的是从加强管理的角度,评价预算的执行情况,考核财务决算的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由此可见,审计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审计的目的。通过审计实践我们认为,对财务决算的审计,采取以增进内部管理为目的的事后审计为宜。
四、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几点建议
  1规范高等学校财务预算的管理。鉴于目前高等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不统一、不规范,预算执行缺乏钢性的问题,建议国家教委根据《预算法》的要求,对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及执行作出具体规定,如:预算编制的原则,预算的内容,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预算执行中的措施保证,以及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和评价等,一方面逐步促进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进而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使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健全高等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体系。由于学校内审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具有局限性,为使审计工作切实达到保证财务预算及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理性,通过审计促进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断提高资金效益的目的,应健全学校审计和国家教委审计相结合的审计体系。除学校内审每年对本校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外,建议每年选择若干所院校,由国家教委审计局牵头或授权,实行联审或互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汇总,并协商国家教委财务部门做出改进管理的要求,这样比单纯由审计部门提出要求,效果会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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